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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选拔乡镇领导班子24人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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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树牢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来源渠道,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凝心聚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区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市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拔计划

全市一县三区23个乡镇共择优选拔24名,其中合浦县选拔15名,银海区选拔4名,铁山港区选拔3名,涠洲镇选拔2名(附件1)。由于海城区辖区内没有乡镇,不开展选拔工作。

二、选拔范围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指行政村、农村社区在任的党组织书记,不包括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指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往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

(四)第一书记:指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包括现任的、曾任的。

(五)驻村工作队员: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包括现任的、曾任的以及此前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员。

地方自行探索的选派到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党建指导员等,均不在选拔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拔“五方面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人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若选拔担任乡镇党委委员的,应当具有2年以上党龄;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资格要求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上一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不超过45周岁(截止时间,进党委班子计算到2021年5月,进政府班子计算到2021年7月,下同),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和专业技术干部中选拔。

2.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或满6年以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年龄应当能干满一届。

3.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其中,市直机关、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选调生应当到村任职满2年;2018年以前招录的选调生,应当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上述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应在称职以上。

4.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应当在村任满1个任期或满2年,并且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驻村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选拔人选:

1.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基本条件中规定的具体情形。

2.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5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1)合浦县

报名地点: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详细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公园路81号合浦县委大楼706室

2)银海区

报名地点: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详细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府大院1号楼606室

3)铁山港区

报名地点: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

详细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行政中心大楼412室

4)市涠洲岛旅游区

报名地点:市涠洲岛旅游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详细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双拥路5号涠管委办公楼132室

3.报名方式:本次选拔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一人只可报考一个乡镇,多报无效,原则上不跨乡镇报名。符合选拔配备基本条件、资格要求的且有意向到乡镇班子任职的“五方面人员”,可下载《北海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村党组织书记需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到报考乡镇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提交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接受资格联审。报名对象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对象符合“五方面人员”中多重身份的,只能以一类人员身份参加选拔。

报名时须提供个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相关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需提供电子版)。

4.资格联审。根据选拔岗位和资格条件,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五方面人员”进行资格联审,通过者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选名单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公布,并通知人选参加笔试,同时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联审贯穿选拔全过程,凡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骗取选拔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追究本人及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组织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具体实施。资格联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面试时间为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笔试和面试所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1.笔试。笔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地点设在各县(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笔试成绩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公布。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使用,不再计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按照各类别职位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选数量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随机制度,即面试考官随机抽签确定,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任何关于本人的信息。面试成绩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三)组织考察

各县(区)、市涠洲岛旅游区按照各类别职位计划数与考察建议人选数量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建议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建议人选名单并报各县(区)党委、市涠工委讨论决定后,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组织开展考察。考察要结合人选类别适当进行延伸考察,其中,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既要到所在单位考察,还要到其任职的村及所在乡镇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考察人选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方具备录用资格。

(四)讨论决定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根据比选、考察等情况,综合乡镇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换届人事安排等因素,按职位计划数与拟选拔人选1:1的比例,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各县(区)党委、市涠工委召开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拔人选。

(五)任前公示

对拟选拔任用人选,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原则在人选所在单位和报考乡镇所在县(区)、市涠工委进行公示,具备条件的可同时在新闻媒体和政务网站上公示。

(六)提交选举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由各县(区)党委、市涠工委按有关规定提名并提交选举,当选后按规定办理相关任职手续;反映问题影响任职的,不予录用。

(七)任职备案

“五方面人员”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班子成员,一般从本乡镇选拔,本乡镇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在本县(区)范围内统筹考虑。

(二)对经选举当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五方面人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其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样管理使用,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本乡镇工作。

(三)经选举当选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书记、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的,或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或任期内有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办理退出公务员备案手续。

(四)选拔“五方面人员”中,是乡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各县(区)党委、市涠工委要从严审核把关,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同等层次职务和职级)配偶、子女的,要报市委组织部严格审核把关。

六、有关要求

(一)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二)选拔中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三)各县(区)党委、市涠工委负责做好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若出现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有关法规处理,由市委组织部商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涠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北海市从“五方面人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计划表

2.北海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3日

原标题:北海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sohu.com/a/456838276_1200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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