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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灵山县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的基本条件

2021-07-23  |  来源: 灵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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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2人公告已发布,那么,钦州灵山县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的基本条件有哪些?现在,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吧: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 日-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7月2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7月26日前(含26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7月26日之前。

以上就是钦州灵山县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的基本条件了,祝各位小伙伴报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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