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7月20日公布,就“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要求。据调查,为应对民众“生不起”问题,三孩生育政策将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三个方面,提出10条配套支持措施。
近年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新变化,生育水平逐年走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已经处于较低水平。而根据2021年上半年人口出生监测的情况显示,今年的出生人口和生育水平仍然会呈现走低的趋势。
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在优生优育成为社会共识的现在,养育成本的快速提高已经成为了人口生育面临的主要矛盾。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都成为“不愿生”“不敢生”等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
生育养育的痛点和难点,反映出的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民生短板。如一、二线大城市中各种校外培训、学区房乱象不仅让家长苦不堪言,也损害了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而在基础教育相对薄弱的农村,经济条件宽裕又重视教育的家庭都愿把子女送入当地县城或中心城市就读,老人陪读现象普遍,引发学区房效应向小城市传导,显著提升了家庭教育的负担。这便是民生问题在教育领域的反映。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这次将配套支持措施和三孩生育政策作为一个整体组合提出,要从根本上解决“生不起”的问题,首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此基础上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其次要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最后要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尊重妇女生育价值,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实现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举措。生育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养育和教育,要让人民“生得起也养得起”,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民生问题,也要着眼长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