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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林市陆川县镇综治中心招聘12人

2021-11-02  |  来源: 玉林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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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空编问题,进一步推动综治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和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用编, 拟通过公开招聘形式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2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有关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2名,其中县综治中心2名、有关镇综治中心10名(珊罗、平乐、马坡、米场、沙湖、大桥、乌石、古城等镇综治中心各1名,良田镇综治中心2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在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掌握电脑(智能手机)基本操作,熟练掌握Word、Excel办公软件运用,文字输入、表格制作速度较快;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8日--2003年11月8日之间出生);

7.符合《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所具有的岗位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其他性质单位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厅(陆川县温泉镇西滨中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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