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玉林市兴业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4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了充实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经县委编委同意用编,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9日至2003年12月9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9日前)或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9日前);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户籍、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在我县担任村“两委”职务满3年以上(含累计满3年),且报考时仍在岗。
2.定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3.大学生退役军人是指具备普通高校学历的退役军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控制数人员、非实名制编制人员、特岗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因违纪受过处分未期满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兴业县人社局二楼大厅(兴业县民主路1号)。
3.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5)定向招聘岗位所需要材料: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乡镇政府印发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报考定向退役军人或大学生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