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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钦州市直、钦南区及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5人

2022-04-07  |  来源: 钦州人才网

【导读】2022年钦州市直、钦南区及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市政府批准,2022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共5个事业单位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5人。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9日-2004年4月9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2年4月9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4月9日前(含9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风险提醒:报考人员须按上述发布渠道登录和报名,请勿从其他网站或搜索引擎等渠道登录,否则可能出现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延误报名时机。

本次考试报考岗位在网上报名平台统一表述为“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考生统一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进行选岗。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8:30—4月15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2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钦州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参见附件3),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9日8:30—4月18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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