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3年钦州市灵山县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

2023-11-22  |  来源: 灵山县人民政府网

【导读】2023年钦州市灵山县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桂组发〔2021〕7号)、《钦州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钦办通〔2019〕156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灵山县定向招聘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灵山县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一)2023年服务期满两期的“党建组织员”;

(二)2023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2023年服务期满两年且不少于一年考核优秀的“广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公告信息将发布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xls.gov.cn/)。由应聘者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自愿参加考核招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2023年灵山县定向招聘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服务基层项目证明》(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放弃直接考核招聘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3日-24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核、体检

(一)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厅发〔2018〕14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519678,688628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附件:

1.2023年灵山县定向招聘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原标题:2023年灵山县定向招聘服务期满“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xls.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l/t17497625.shtml

广西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加入 广西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