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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市青秀区基层岗位招聘公告

2024-07-31  |  来源: 青秀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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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管理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服务重大项目招工用工,助力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家庭稳岗增收,我城区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工作期限为1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点对点”送工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帮扶等工作。

(三)招聘单位: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招聘人数:1人。

(五)招聘对象:毕业不满五年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30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汉语言文学、哲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招聘信息(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6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2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803931。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附件1)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无犯罪证明。

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2024年青秀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确保真实、正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提供的证件或复印件请确保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核

1.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3名且笔试成绩超过70分者进入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是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集体研究,从考核成绩、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1年)。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四、相关待遇

(一)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每人每月工资435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休息休假

“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休息休假权。

五、相关要求

(一)劳动合同签订。2024年“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南宁市提供的示范性劳动合同文本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

(二)本公告中的“以上”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招聘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4年青秀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2024年南宁市青秀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4ntzgg/t5982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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