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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7人

2021-09-09  |  来源: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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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7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8名;

(二)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8名;

(三)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四)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五)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6名;

(六)横州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4名;

(七)马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八)宾阳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会计学类、速录等专业。

3.年龄为18-40周岁(在1981年9月30日-200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中共南宁市委编办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将文件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XX法院+名字)后发送至南宁市中院政治部人事处邮箱,邮箱号为:nnszyzzbrsc@163.com。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总分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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