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人(第二次)。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柳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印发《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柳公政治[2021]38号)的有关规定及《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聘用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三江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人,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名,其中:机关勤务岗位2名、机关文职岗位3名;基层派出所勤务岗位5名、基层派出所文职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三江县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三江县。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之后出生)。自愿长期在基层派出所(除古宜镇)岗位工作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之后出生),报名时应注明。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退役军人应聘勤务岗位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5.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6.面颈部无纹身。着制式短袖服装时,其他裸露部位纹身长径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纹身长径超过10厘米;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擅自离职不满2年的;
11.本市城区范围内各公安机关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城区内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进入到办公区域需佩戴口罩。
报名要求: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18:00。
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